沒有遺囑(intestacy) ,可以由誰來申請授予書?

沒有遺囑(intestacy) ,可以由誰來申請授予書?

若然沒有遺囑,遺產的承繼權便會依照無遺囑條例辦理。這條法例就死者沒有遺囑而過世的情況下,就財產的分配詳列了承繼權利,由有子女和配偶以至什麼親人也沒有的各種情況都有述及。

如果死者沒有簽立遺囑,《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已作出有關的規定,可以由誰來申請授予書。簡單來說,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如下:
  • 尚存的配偶
  • 死者的一名子女
  •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 死者的一名兄弟姊妹
一般來說,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申請授予書,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出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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