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利和弊
利:
- 遺囑隨時可以依法修改
- 生前可控制及指定繼承人
- 設立費用不高
- 容易設立
弊:
- 高總值遺產必須經由法庭遺產認證的手續(Probate)
- 遺囑在立囑人死後才生效,立囑人生理或意識失去法定能力時,也失去財產的控制力
- 認證程序費用昂貴
- 認證期間遺產凍結平均9個月到二年,甚至有超出三、五年
- 時有家族成員爭產,大傷和氣、家醜外傳
- 認證程依法律而辦,家族無控制遺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