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是否要計劃好誰人做承辦人?承辦人的責任是什麼?是否有一定條件,例如必須與死者沒有親屬關係?
長者要找「信得過」的擔任承辦人,迫免財產被侵吞,或承辦人辦事不力。
承辦人的基本責任是要按平安紙內容執行死者的意願,因此又稱為遺囑執行人,並且要盡快將死者的財產分配到受益人名下,例如將銀行存款交付受益人,將物業轉名等等。只要是成年人,便可以做承辦人,承辦人大多數會是平安紙中的受益人,在遺產中有利益的人,自然會努力和甘願執行平安紙的內容。
亦由於遺囑執行人必須是一位「信得過」的人,因此往往也是至親,丈夫找太太作執行人便因此很常見。